從2020年開始,海南將對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分批給予建設運營補貼。
省發(fā)展改革委3月6日發(fā)布的關(guān)于做好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工作的函顯示,從明年開始至2025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每年申報一次。為確保補貼資金納入省財政年度預算,每年2月底前各市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主管部門要出具審核意見。
海南是全國首個提出所有細分領(lǐng)域車輛清潔能源化目標和路線圖的地區(qū),率先提出2030年起“禁售燃油車”。根據(jù)《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guī)劃(2019—2030)》,海南省將以構(gòu)建覆蓋海南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網(wǎng)絡、促進各類型新能源汽車發(fā)展應用為目標,樁站先行、適當超前推進海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底,全省計劃累計建成充電樁7萬個;到2030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車計劃累計推廣應用約100萬輛,充電樁累計建設94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