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東莞萬江深業歐景城的業主張浩(化名)今年2月訂購了一臺電動汽車,他打算將汽車充電樁安裝在自家停車位上。然而,在安裝公司、供電公司現場勘測后均表示可以安裝時,物業卻以“消防”為由不予配合。眼看著到了提車時間,充電樁安裝依然毫無進展。
16日,東莞市發改局產業協調科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國家對居民自裝電動車充電樁是有相關規定的。“只要建筑本身無消防問題,業主在車位安裝充電樁并不需要經過消防部門審批,小區物業也須無條件配合,業主僅需向物業進行報備。”
業主自裝充電樁受阻
張浩家住東莞萬江深業歐景城,今年2月,他訂購了一臺上百萬的特斯拉電動車。為了方便充電且不占地,張浩決定將電動車的充電樁直接安裝在自家停車位上。
張浩說,為了能在提車之前將充電樁如期安裝好,半個月以來,電動車公司安裝師傅、供電公司的工作人員先后進行了現場勘測,勘測意見是安全合格,可以安裝。據電動車安裝師傅陳強稱,客戶(張浩)的車位是屬于固定停車位,電動車、充電樁也是通過了質監部門檢測的。可是,物業卻以消防為由不配合安裝。
15日,記者來到歐景城小區,在張浩妻子阿玲的指引下,記者來到張的停車位。記者看到,停車位處于地下一樓,背靠墻體,兩側分別有停車位。據阿玲介紹,由于左側車位緊挨另一車位,位置較窄,但后面及右側車位(緊鄰房柱)均有較大空間,無論立式還是掛式充電樁,都有空間安裝的。
物業索要“消防證明”
“只要消防大隊出具允許安裝充電樁的意見,我們也會配合的。”歐景城小區深圳市鵬基物業東莞分公司工程部負責人安先生表示,“我們也不知道(裝充電樁)需不需要消防審批,但是充電樁安裝后加大小區用電負荷,而且相鄰有那么多車位,是存在消防隱患的。”安先生也稱,物業方也曾就此口頭咨詢消防大隊,但至今未有回復。據安先生介紹,他們小區約有1500多戶住戶,近年來小區還被列為消防重點單位。而電動車充電樁也屬于一種新興事物,一旦使用過程中出現事故,責任誰也難負。
但物業的說法卻遭到安裝師傅陳強的質疑:“地下停車場作為公共場所,本身就安裝有消防設施。公司在東莞不少小區都有安裝充電樁,還是第一次遇到物業以這種理由阻撓。”
相關部門回應:建筑消防過關即可安裝
16日,市發改局產業協調科相關負責人謝龍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居民自裝充電樁,小區可先向業委會申請,沒有業委會,也可向當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業主可委托具資質的安裝公司及向供電部門提出現場勘察,報裝即可。
“只要建筑本身無消防問題,業主在車位安裝充電樁并不需要經過消防部門審批,小區物業也需無條件配合,業主僅需向物業進行報備。”針對物業以消防為由不配合安裝,謝龍表示,這完全是無理之舉。充電樁包括供電和充電設備兩部分,前者由供電部門負責保障,后者則在出廠前就已通過質監部門的檢驗,因此并不存在消防安全問題。
對物業的做法,謝龍分析認為,這一方面由于物業對新能源汽車認識不夠,信息不對稱所致;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東莞電動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與管理規范尚待規范。據悉,近期,東莞將會出臺《東莞市“十三五”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及相關操作細則,將對充電站的規模、布點、各部門職責以及個人散裝充電樁安裝做出具體規定。
謝龍強調,如果業主個人自裝充電樁遇到物業不配合甚至阻撓,可向業委會或居委會反映,由業委會或居委會出面溝通解決。若物業仍不允許,市民既可向其主管部門市房管局投訴,也可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投訴,市政府相關部門會派出人員介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