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公布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創建名單(第一批)的通知》近日正式下發。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南寧市、柳州市、鹿寨縣、柳城縣、天等縣作為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市縣;南寧公交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等17個單位(站點)作為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點。
以下為原文
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公布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創建名單(第一批)的通知
各市、縣發展改革委(局):
為貫徹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要求,推動發展方式低碳綠色轉型,打造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樣板,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廳際聯席辦”)于2021年9月下旬起,組織各市(縣)和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示范創建申報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全區有3個設區市申報創建示范市,3個縣申報創建示范縣,24個單位申報創建示范點。2021年11月26日,廳際聯席辦組織召開專家評審會,對以上申報創建示范市、示范縣、示范點(以下統稱“示范單位”)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查,現將評審結果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布示范創建名單。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柳州市、南寧市作為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市;鹿寨縣、柳城縣、天等縣作為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縣;南寧公交出租汽車有限公司等17個單位(站點)作為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點(名單詳見附件)。上述確定的示范單位是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第一批示范單位。
二、實行示范單位動態管理。自治區對示范單位實行動態管理,對于示范創建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示范帶動作用強的示范單位,支持其做優做強,加大宣傳,提升其影響力和引領力;對于示范創建工作推進不力、成效不佳、示范帶動作用弱、社會公眾投訴多的示范單位,將從示范單位名單中移除。廳際聯席辦按照尊重基層創新、因地制宜、各具特色的原則,鼓勵更多地方結合實際開展示范創建工作,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及實際需要逐步調整和增加示范單位數量。
三、加緊推進示范創建工作。各示范單位要在已有成效和示范創建框架思路基礎上,抓緊制定詳細的示范創建實施方案。各相關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匯總示范市、示范縣、示范點的示范創建實施方案,于2022年2月15日前報送廳際聯席辦備查。各示范單位要按照示范創建實施方案,加緊推進創建工作,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果;要持續探索,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示范創建方案,早日建成有內容、有形象、有看點、有特色的示范單位,為全區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切實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通過“點”上的工作帶動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面”上的工作,推動全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不斷取得新的更大成績,推動新能源汽車應用環境快速優化提升。
四、扎實落實激勵措施。依據《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推薦工作方案》,自治區對“示范單位”從重大項目建設、能耗指標安排、新能源項目建設計劃、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分類考核、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申報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廳際聯席辦將協調推動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扎實落實好各項激勵措施,鼓勵各示范單位高質量完成示范創建工作,并在今后工作中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爭取加大對示范單位的激勵力度。
五、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各示范單位要進一步做好信息報送和溝通交流,對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要及時總結,報送廳際聯席辦,由廳際聯席辦向各市各部門介紹和推送,促進相互學習交流、相互借鑒,共同高效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對示范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報告廳際聯席辦,推動問題得到及時解決。
附件: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名單(第一批)
廣西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代章)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