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恩施州發改委發布的《州發改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通知》規定從2017年11月1日起,停放在恩施州境內政府定價管理停車場的新能源汽車,1小時以內(含1小時)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通知還規定,對不同區域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要根據停車供需狀況差異,并考慮道路路網分布、公共交通發展水平、交通擁堵等因素,劃分不同區域,實行級差收費。對城市外圍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應當實行低收費。
對同一區域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應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路內高于路外、擁堵時段高于空閑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適當擴大路內、路外停車設施服務之間的收費標準差距,引導更多使用路外停車設施。對公立醫院、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鼓勵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緩解停車矛盾。要根據不同車型占用停車資源的差別,合理確定停放服務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