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山西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發布提示,有不法分子以投資充電樁名義進行非法集資。對此,廣大民眾應保持警惕,盡早防范。
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發布了警示案例。今年春節前夕,某地市民舉報有3家連鎖門店,采用“購買共享充電樁投資分紅”的投資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經了解,該公司宣稱投資一個14千瓦一體式雙槍32寸液晶廣告屏交流樁,總費用為32000元,使用年限10年。每個廣告屏可承接10條廣告循環展示,每條廣告每周收取廣告費100元,每年收益52143元,樁主獲取總收益的50%。以此計算,10年可獲取廣告收益260715元。經核查,該公司吸收資金近60萬元,參與人數約20人。今年8月,涉事門店全部關閉。不久之后,涉事公司的資金兌付也因資金鏈斷裂而停止。
據介紹,以投資充電樁名義開展非法集資存在較大風險隱患。案例中,涉事公司雖給每位投資人印發了自制的“產權證”,但其自制的“產權證”未經過國家產權部門登記,不能證明充電樁已真正屬于投資人名下。另外,投資人不能及時掌握充電樁實際情況,存在一樁多賣甚至根本無實物的風險;宣稱通過廣告運營獲取較高收益的模式缺少穩定性和持續性,存在資金鏈斷裂風險。
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組辦公室提醒,一般而言,如有較好市場前景的項目,通常會采用引進風投的形式進行融資,而不是面向社會大眾直接融資。因此,對于投資新興產業或者陌生行業,要保持清醒頭腦,不要盲目跟風。